是指当事人之间向第三方主张有效的权利关系和法律关系所必需的法律必要条件。使权利、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生效的成立必要条件能与其形成对照关系。不动产权变动的登记(民177条)、动产权变动的转让(民178条)、指名债权转让的确定日期的通知承诺(民467条)或债权转让登记(债权转让特例法第2条)等成为第三者对抗的必要条件。(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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