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银行交易处分(日本)

正式称呼是票据交换所交易停止处分,是基于票据交换所规则下的票据拒付处分。交换提出票据、支票因付款义务人如因“资金不足”或“无交易”等信用相关是由而被拒收时,会被提交拒收书并被通知加盟金融机构。如之后六个月内再次被提交拒收书时,当事人将受到停止交易的处分。受到该处分后2年内,会被禁止进行活期往来和借贷的交易,因此对于期票和支票的签票人来说是很大的制裁。(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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